近年来,海外、境外购物愈发火热,海淘一族买买买的热情不断高涨,但是有时候稍不注意就容易忽略一些问题。南宁邮局海关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特收集整理一部分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在此进行答疑解惑。
例1:我从国外寄了一件800欧元的衣服能交税拿走,这次买了2件电子科技类产品才200欧元却不能进境?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公告:
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块钱;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 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 ,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根据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800欧元的外套仅有一件且不可分割,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所以能办理个邮递物品通关手续。而200欧元的电子科技类产品已超过一件,且超出规定限值,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例1:个人邮寄印刷品、音像制品有何规定?高校教师在国外网站购买教材用书,怎么通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61号)规定:
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的收发货人、所有人及其代理人,应当依法如实向海关申报,并且接受海关监管。
载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第四条规定内容的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禁止入境。
单行本发行的图书、报纸、期刊类出版物每人每次10册(份)以下;成套发行的图书类出版物,每人每次3套以下,海关予以免税验放。
超出数量,但是仍在合理数量以内的个人自用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第九条规定情形的,海关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有关进境物品进口税的征收规定对超出规定数量的部分予以征税放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海关总署2019年第63号公告)和海关总署2012年第15号公告的规定来审定。
海关提醒:此处“应征进口税税额”50元不是指物品的价值,而是经过计算后应该缴纳的税款。
微信:手机进入微信支付-城市服务-搜索界面输入“税务”-境外邮件申报缴税-邮件缴税-输入邮件号码(英文需大写)-进行微信支付即可。
除在线办理外,收件人及受托人可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工作日到现场办理,不收取服务费。
现场办理地址:广西南宁市银海大道1221号南宁综合保税区内1#楼监管一科办公室。
温馨提示:办理地址在综合保税区内,距离综合保税区大门口约2公里,无交通车直达。
进出境邮件的收发货人、所有人及其代理人应当依法如实向海关申报,申报内容为物品的品种、品牌、数量和价格等,并且接受海关监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20号)第十九条:
例2:我从境外寄个包裹,物流一直显示海关留验很多天了,但是我没有收到邮政或者海关通知,怎么回事?
海关会及时通过信息系统将邮件的处置结果发送邮政公司,由邮政公司依照海关反馈的处置结果进行一定的业务处置。另海关在系统上发布,收件人也可通过“掌上海关”查询。假如慢慢的出现长时间没收到邮政公司手机短信的情况,您可主动联系邮政公司办理。在收到邮政公司发出的通知后,根据相关要求办理通关手续。具体事项,请咨询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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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出现短期内多次进口同一种耐用产品,一般不按个人物品通关,应按货物办理报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