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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4-22 来源:国际快递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137,959,23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顺应网信技术发展的新趋势,聚焦服务国家战略和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全力打造国家网信事业核心战略科技力量,着力推动网信领域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公司积极践行中国电子战略使命和重点业务布局,聚焦主责主业,构筑数字与信息服务、产业服务两大业务板块,推动产业创新升级。

  2023年内,国家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算力基础设施高水平质量的发展行动计划》《“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一2026年)》等一系列重要政策,我国数字化的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数字基础设施及数据资源体系作为数字中国建设的基础组成部分,呈现快速增长趋势。公司是数字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体系的建设者和运营商,旗下“中国电子云”依托中国电子自主计算体系,以市场需求为牵引,面向党政军、能源、金融、教育、医疗、制造等领域提供数字化解决方案。

  “中国电子云”作为中国电子旗下唯一的云平台,经多年研发,形成专属云平台软件CECSTACK、分布式存储软件CeaStor、服务器虚拟化软件CeaSphere等核心自研产品,为客户建设高安全算力基础设施,输出多元异构算力、先进存力和高效运载力。

  在专属云平台方面,报告期内迭代发布了面向智算中心、超算中心的CECSTACK V5一体化算力平台。CECSTACK V5具有以下特征:一是规模大、灵活弹性,单集群规模可达到2万台,支持“一池多芯”,可统一管理传统IT基础资源,实现计算、存储、网络资源的统一云原生分布式调度与协同;二是具有支撑多元混合异构算力的能力,支持全栈信创并兼容多体系、多架构芯片,现已兼容适配6款以上国产GPU芯片,可为政府和行业客户提供通用计算、智能计算和高性能计算等一体化算力服务,使用户得到满足混合算力和异构算力部署需求。

  在存储产品方面,公司以自研的“磐石引擎”等核心技术为基础,研发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分布式存储CeaStor产品,具备超大规模、高可靠、智能高效等先进特性,让用户数据跑得更快、存得更稳、管得更好。报告期内,公司迭代发布了分布式通用存储产品CeaStor 3.1.0版本、分布式文件存储产品CeaStor 5.0.0版本。公司分布式存储产品在全球存储性能委员会SPC-1的测试认证中取得了性能和性价比方面的优异成绩。

  同时,报告期内公司还研发了服务器虚拟化软件CeaSphere,对标业内领先厂商,支持虚拟机与容器实例,实现国产替代。

  报告期内,公司参与承担了工信部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专项之“分布式加速服务器项目”“面向工业互联网的高性能可靠多方安全计算项目”等专题,参与国务院国资委未来产业专项之“自主算力底座项目”等四个专项,参与国资央企信息化重大课题“国资央企自主可控应用适配云平台建设和标准规范体系研究”,发改委及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基于高性能图计算的生物医学信息增强智能技术及可信应用系统开发”“高性能安全云平台项目”等若干国家级重大科学技术专项。“中国电子云”亦成为中国信通院首批“全栈信创云解决方案”产品。

  公司以上述各项核心自研软件及服务参与城市及央国企算力基础设施建设,支撑数字政府、央国企在安全可信算力底座上推进数字化转型。

  报告期内,“中国电子云”在原有大理、遂宁等地政务云基础上,承建了温州信创云、上海黄浦区信创云、北京互联网法院信创云等多个政务云建设项目,支撑了石家庄、武汉经开区、北京经开区等地智算中心建设。面向关键行业央国企,在持续服务管网集团、某通信行业央企集团等原有客户基础上,报告期内公司为南方电网、中石化、东风汽车等不一样的行业央国企建设信创云,并参与多个央企项目POC测试。同时,“中国电子云”在北京顺义打造了高安全算力服务中心,为国资央企、政务和国家金融云提供核心算力基础设施。

  在落地模式上,公司专属云平台主要有交付云和运营云两种。其中,交付型云模式是指公司直接交付云计算软件产品,后期运营服务由业主方自主承担;运营型云模式是指公司自行投资或与第三方合作共同投资软硬件、网络、带宽等资源及技术服务,并以云服务的形式提供给用户,按使用量或使用周期结算,通过持续运营获取运营收益。截至2023年末,公司已建成使用或建设中的运营云项目共24个。

  根据IDC发布的《IDC Technology Assessment:云基础架构技术能力评估,2023》报告数据显示,中国电子云在算力、安全、云边等三项能力评估上达到满分,在存储、网络、灾备、运维等多个能力业界领先,具备高安全、高可靠、高性能,拥有算力多元融合能力。

  报告期内,“中国电子云”获评的其他主要认可包括:赛迪顾问《2022-2023年中国政务云市场研究年度报告》政务云领导厂商,IDC《MarketScape:中国政务云厂商评估,2023》政务云领导者厂商,IDC《中国专属云服务市场(2022上半年)跟踪》专属云关键服务商,IDC《云基础架构技术能力评估,2023》领先技术厂商等。数字CEC项目入选“2023 IT市场年会数字化创新实践案例”,中国华电燃机智慧云入选“第一批中央企业行业领域公有云项目清单”。

  公司坚持“云数融合”理念,对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建设、数据资产登记入表、数据资产登记交易等行业需求发展,自主研发形成了数据资源平台、数据资产登记平台、数据运营服务平台、数据交易平台等系列自研产品,开始与若干地市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并为国资央企提供各类数据服务,产品及服务涵盖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及数据运营两端。

  报告期内,公司在原有飞瞰数据中台等数据管理平台产品基础上,迭代推出若干自研软件。

  数据资源平台产品助力大型政企数字化。报告期内,公司全面践行《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建设指南》八个一体化的建设要求,面向省级政府、部委及相关行业公司推出一体化公共大数据平台产品,可实现资源普查登记、资源编目挂接、数据共享交换、体系数据治理、数据供需协同、数据运营评估等多项功能。公司还迭代推出了数据中台V4.0版本,面向城市数字化治理、大规模的公司数据资产治理及混合数仓建设需求,可实现数仓规划、数据探查、数据集成、数据开发、数据治理等综合功能。

  数据资产登记产品助力数据资产化。基于数据资源入表、数据资产管理等有关政策,公司以“卡位政府数据登记,布局企业数据入表”的打法,孵化数据资产登记平台、整合数据资产入表平台。

  数据运营平台产品助力公共数据价值化。公司基于隐私计算、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自主研发推出了数据运营服务平台V1.0版本,首家通过中国信通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基础能力专项测试。

  数据交易买卖平台产品支撑场内交易规模化。公司参与深圳数据交易所交易商业平台建设,集安全保障、标准规范、业务运营、运行维护为一体。该交易买卖平台由4大技术中心、4大体系支撑、N个数据要素服务工作站组成,融合应用数据沙箱、区块链、隐私计算、可信数据空间、AI大模型及智能推荐等技术,支撑深圳数据交易所智能撮合、全域合规、产品图谱、估值定价的规模化发展要求。

  公司向多层次客户提供数据创新服务。在公共数据领域,公司为深圳、湖南、四川、南阳、广州增城等全国多个地方政府建设公共数据资源中心,实现“数据赋能、协同智治”数字政府模式,累计梳理超100万目录、汇聚超4000亿条数据,助力地方政府服务企业主体超过1000万、服务个人主体超过1亿。在央国企客户领域,公司以云原生大数据平台、数据中台产品,为中海油、中国化学、南京港、广东机场等大型央国企提供支持PB级海量数据、万级数据表、千级实时计算链路的全域数据治理服务,推动中海油智能油田上线、中国化学业财一体化上线、南京港产业链协同、广东机场数据目录等。

  同时,公司热情参加各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国家数据局成立后,公司已与河北省、石家庄、大连、唐山、沈阳、长春等地市签署数据运营合作协议,参与设计“蚝宝保”“婚信宝”等产品,实现公共数据资产价值发掘及增值保值。

  报告期内,公司参与中国信通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成效评估标准》、国家工信安全发展中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技术标准》等标准编制,并协助各地发布地方公共数据运营管理办法等。同时,公司多款数据创新产品和服务能力获得业内奖项:2023年5月,中国电子云CeaInsight智能数据云荣获DDIS 2023数字驱动创新峰会“2022-2023数字化创新优秀产品”;2023年10月,中国电子云飞瞰企业数据中台荣获DAMA中国数据管理峰会评选的“数据治理优秀产品奖”。

  公司数据创新业务位列IDC《中国数据治理市场占有率,2022》市场占有率第二,IDC《中国数字政府数据治理市场占有率,2022》市场占有率第二,IDC《中国数字政府一体化大数据管理平台市场占有率,2022》市场占有率第五,IDC《MarketScape:中国数据安全管理平台2023年厂商评估》数据安全管理平台主要厂商。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1+N+M”的可信智算战略,即开发一套可信智算平台产品,建设N个可信智算中心,基于行业场景开发M个行业模型,推动人工智能技术的产业落地。公司积极推动“1+N+M”战略,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公司积极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不一样的行业的落地应用,开发了城市级大模型行业智能平台一一星智2.0,能够给大家提供强大的文本理解和生成能力及深度多模态融合处理能力。

  在政务领域,公司结合70个以上的城市数字化治理实践经验,打造了星智政务大模型,具备感知协同、治理协同、服务协同等特点,可基于大模型的多模态理解能力、对最优解秒级推理能力及城市资源融会贯通能力,重塑城市感知能力、城市治理能力、城市服务能力,目前已在包括武汉在内的数个城市实现落地。

  在公安、医疗、交通领域,与某省公安部门、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湖北楚天高速等客户合作打造的垂直行业的模型已经实现落地应用。

  为推动AI应用创新,公司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联合智源研究院共建大模型国产算力云平台开放实验室,与哈工大(深圳)共同成立AI创新应用联合实验室,与电子科技大学共同成立智能协同计算联合实验室,围绕人工智能及应用技术展开前沿研究。此外,公司牵头发起成立中电云AI创新应用产业联盟,整合产学研各界力量,共同推进人工智能场景应用创新,目前联盟成员已超越150家。

  在自研产品方面,公司充分的利用云原生、大数据、AI及MR技术,依托信创云平台和混合现实技术,成功构建了包括云境XR OS、云境云渲染平台、云境XR培训平台等在内的MR产品矩阵。

  在应用拓展方面,公司积极与行业伙伴合作,为教育、文旅、能源、医疗、制造等关键行业提供全面的MR解决方案,包括职业教育虚拟仿真实训、电网岗位技能智慧培评、矿山虚拟现实安全培训、文旅VR多人大空间沉浸式剧场等,有效促进了各行业的技术创新和业务发展。其中,南方电网智慧培评基地项目成功解决了南方电网全国各培评基地每年近百万人次的岗前培训、安全生产及培训评价问题,明显降低了培训相关成本。

  公司充分融合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迭代优化数字政府、央国企及行业数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加速推动数字化应用落地。

  公司自研“一网统管”基础平台,充分激活数据要素潜能,赋能城市治理、社会治理、安全治理和经济治理等四大业务域,强化长效监管与运营服务机制,构建数字城市发展新格局。公司围绕数字城市治理数百个细分的融合创新场景,以数字资源为基础、事件协同联动为抓手、智能应用为支撑,面向省、市、区县三级政府,打造“业数一体化”数字城市管理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并发布繁星基础平台V3.0、城市治理平台V2.0、安全治理平台V2.0等相关这类的产品,并通过了中国信通院城市大脑运营中心测评认证。

  在行业数字化领域,中国电子云聚焦关键领域、重点行业核心客户,基于安全为先、全面上云、融入移动三大原则推动“数字CEC”顺利实施,并凭借丰富的央企信创云建设经验为某通信行业央企集团提供端到端的数字化解决方案。

  截至2023年末,公司一网统管产品已经在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0多个地市以及50多个区县进行了落地应用,打造了德阳“一网统管”项目、安庆社会治理项目、常州安全治理项目、重庆江津区运管服项目等一批标杆型项目。

  在能源电力领域信息化转型中,中国电子云协助南方电网构建了南方电网调度云的异地灾备体系,为华电燃机提供了智能运维平台,助力中海油建设了“标准统一、集中管理、服务共享”的勘探开发数据湖项目。中国电子云基于CECSTACK全栈云产品,推进河北高速集团数字化业务的31个业务子系统完成信创适配及优化上云工作,并参与河北高速集团智慧收费站研究及试点工程建设,为高速公路运营降本增效提供有力支撑。

  公司获评一网统管市场主要技术厂商及最佳实践,IDC《中国数字政府 IT 解决方案市场占有率,2022》核心厂商。中国数字政府IT解决方案市场核心厂商(Top5)。行业数字化业务位列艾瑞咨询《2023年中国金融科技行业市场洞察报告》中国金融行业Fintech卓越者;IDC《中国智慧教育解决方案市场分析,2023》中国教育行业基础设施主要技术商等。

  德阳城市大脑项目入选2023年 IDC中国智慧城市特别奖-数字城市领军者;西咸新区智慧城市共性平台(一期)项目获2023年第二届中国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与应用大会年度优秀实践案例;天津市西青区大数据中心项目、智慧河东项目、洛阳市智慧西工建设项目、眉县数字政府建设项目入选标准化支撑数字政府建设50强;数字魏县项目、泸州市“城市大脑”、广州市增城区“增智管”城市运行管理中枢获2023年第二届中国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与应用大会年度优秀实践案例;数字CEC、重庆江津区城市大脑荣获赛迪2023 IT市场年会“数字化创新实践案例”;郴州市城市大脑入选2023年中国智慧城市年度优秀案例;“数字徐州”荣获2023年数字政府建设实践领航案例;“数字黄陵”入选城市(区域)数字化的经济高水平发展典型案例等等。

  公司产业服务业务包括高科技产业工程服务、数字供热与新能源服务及其他业务。

  公司是高科技产业工程服务领域的有突出贡献的公司,为半导体、平板显示、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数据中心、高端制造等产业客户,提供以洁净室工程咨询、设计、数字化交付及运维等各项产业服务。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巩固在半导体、平板显示等优势行业中的龙头地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17.5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1%。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持续增加设计人员,提升咨询设计收入规模。截至2023年末,该板块设计人员共3,198人,较年初增加216人,占工程业务总人数18.66%,较年初提高1.8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实现咨询设计业务收入4.43亿元,较上一年度增长80.66%。公司设计能力的提升还体现在EPC业务收入增长。2023年EPC业务新签合同额超160亿元,较上一年度增长60%。

  在半导体领域,公司是国内集成电路、半导体设备、半导体材料工厂的主要建设者,服务客户涵盖12寸芯片、8寸芯片、化合物半导体、封装测试、半导体设备材料等领域国内外企业,主要客户包括中芯国际、长江存储、比亚迪半导体、合肥长鑫集成、北京集成电路装备创新中心有限公司等行业内有突出贡献的公司。2023年度公司新承建重点项目包括成都比亚迪半导体厂房、滁州半导体外延片项目、中国蚌埠传感谷二期(器件孵化中试厂房)EPC项目、润鹏半导体12吋集成电路生产线项目工艺设施安装配套工程建设项目、芯恩(青岛)电子信息产业园配套项目等。

  在平板显示领域,公司是国内平板显示工厂的主力建设者,服务客户涵盖面板制造、显示模组、产品组装、电子终端部件等领域国内外企业,主要客户包括京东方、华星光电、厦门天马、翌光科技、维信诺、闻泰科技等。2023年度新增承建了厦门天马第8.6代新型显示面板生产线等重点项目。

  在生物医药领域,公司服务于国内外百强医药企业、疾控中心、知名三甲医院等,涵盖医疗卫生、生物制药、生物安全实验室等领域,为中国生物、中国医院科学院医学生物学研究所、华熙生物等生物医药行业有名的公司和机构提供服务。

  在新材料、新能源领域,公司服务涵盖锂电(锂电池、干法/湿法制膜、正负极材料、锂电组件车间)、电子化学品、光刻胶、氟化工等细分产业核心生产车间建设,主要客户有宁德时代、亿纬锂能、欣旺达、星源新能源、胜华新材料、中创新航、中船重工(邯郸)派瑞特种气体有限公司等。2023年度公司新承建重点项目包括徐州弘元新材料光伏产业一体化制造基地项目、包头弘元新材料四期20GW拉单晶项目、东台晶澳太阳能科技F3厂10GW项目、湾沚新能源协鑫能源10GW光伏电池项目等。

  在航空航天设备制造、汽车制造、餐饮等高端制造业,公司同样积累了丰富经验,主要项目及客户包括无锡惠山航空航天产业园、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阿法拉伐(江阴)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味食品有限公司、蚌埠大成食品有限公司等。

  同时,随着近年来我国高端制造业企业向海外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产业转移趋势,公司亦紧抓海外市场尤其是东南亚市场迅速增加机会,为高端制造业客户在东南亚地区新增产能提供建设咨询及洁净室建设服务,扩大业务版图,提升盈利规模。报告期内,公司在越南、泰国等东南亚国家完成若干项目落地,新签合同额超10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高科技产业工程服务板块获得了众多认可。下属中电建设获批成为第五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所获得的国家级协会重要奖项包括中电四公司承建的“特斯拉超级工厂”获评“中国钢结构工程金奖”,中电四公司“PCB 工厂高效制冷机房项目实践与研究”、中电二公司的“电子厂房能源管理系统应用平台开发研究”“防控应急设施设计与建设关键技术”荣获“2023年中国安装协会科学技术进步奖”,中电四公司承建的“卓朗新疆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中电二公司承建的普利项目等获评“2023年中国安装之星”,中电四公司承建的“京东方重庆第6代 AMOLED(柔性)生产线项目”“云南通威高纯晶硅有限公司水电硅材高纯晶硅绿色能源项目”获评“2022-2023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数字供热服务。公司的数字供热业务以低碳、舒适、高效为目标,依托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数字基础设施,以“按需供热、精准供热”为导向,对“源、网、站、户”四个关键环节进行数字化改造,不断构建和完善数字供热智能管控一体化平台,目前已具备了端到端的自动化、智能化控制能力,全面实现数字化转型,不断聚焦主业,在为用户更好的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节能减排也取得明显成效,能耗水平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公司在河北省邯郸市、石家庄市、衡水市以及山东潍坊市、淄博市等区域形成了稳定的业务布局。截至2023年末,供热面积已超过一亿平方米。公司基于现有的企业级供热管控平台,逐步加强了与产业链优势企业的合作,加大高科技硬件设备及软件技术产品的研发与投入,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对现有供热项目进行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升级,并在实际运行中持续优化智慧供热解决方案。2023年热耗、水耗、电单耗较去年同期显而易见地下降,在节能降耗的同时逐步提升了供热服务品质。

  供热业务通过数字技术切入到业务流,其中涉及财务、生产调度、资产、收费、客服等多个领域,实现生产经营过程可度量、可追溯、可预测、可传承,从而构建质量、效率、成本的核心竞争力。同时,为推动供热业务整体协同发展,公司建成并运行智慧供热集团级管控平台,实现了线家供热子公司的数据共享和联结,逐步加强管理能力,推动重点任务的执行与落地。同时,完成了智慧供热调控平台和客服系统的数字化优化升级。

  新能源服务。公司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行唐县及衡水市安平县建设运营两座生物质热电联产示范项目,总装机容量为65MW。根据生物质业务“走出去”战略,打造数字化“产品研发-销售应用-产品研发”的良性循环,完成了生物质电厂智控系统和智能燃料管控系统产品化,得到生物质发电行业认可,预计年内完成产品市场化推广。在生产运行精益化控制、全成本管理方面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借助技术优势开展技术及管理咨询工作。

  精密物流服务。公司所属捷达国际提供以温控+减震为特色的精密物流服务。主营业务包括国际货运代理、项目物流、国内精密及普货陆运、冷链物流、仓储及搬入等,业务大多分布在在液晶、半导体、新能源、医疗器械、航空航天等领域,可为客户定制一体化物流解决方案。多年来捷达国际在该行业领域不断拓展与深耕,发展成为中国精密物流领域的一支生力军。

  物业租赁。公司在深圳市华强北及科技园片区有部分物业用于对外租赁,能为公司带来较为稳定的收益。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该部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解释内容,根据该解释内容的衔接规定,对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的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具体影响详见会计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三十五)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六节“重要事项”,详细描述了报告期内发生的重要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如下:

  为真实、准确反映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情况和2023年度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及下属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公司对有几率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公司 2023年度计提各项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42,466.88万元,详细情况见下表:

  (1)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说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另外的应收款、合同资产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另外的应收款、合同资产或当单项金融实物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照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另外的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认的组合依据和预期信用损失的办法如下:

  其中:上述组合中,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2)对于预付款项、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进行一定的信用减值测试,本期应收账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0,106.51万元,另外的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484.97万元。

  公司存货最重要的包含原材料、合同履约成本、库存商品、周转材料等。依据公司会计政策,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存货了进行相应减值测试,本期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1,049.31万元。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参照公司金融工具有关金融实物资产减值会计政策,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确认。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合同资产进行了相应的减值测试,本期合同资产共计提减值损失15,049.33万元。

  长期股权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根据结果得出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市价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了相应的减值测试,本期长期股权投资共计提减值损失1.66万元。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 对公司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期商誉共计提减值损失449.66万元。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其他非流动资产进行了相应的减值测试,本期其他非流动资产共计提减值损失325.43万元。

  公司严格执行《中央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规则》及公司《应收款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上减值准备的核销均执行相应审批流程,并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资产减值准备核销专项审核报告》。

  本期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42,466.88万元,将减少公司合并总利润42,466.88万元;本期核销的减值准备金额为5,954.05万元,对公司总利润不产生一定的影响。本期计提与核销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要求,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计提及核销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赞同公司2023年度计提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方案,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真实的情况。本次计提、核销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核销资产减值准备。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计提资产及核销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真实的情况,计提及核销后能更公允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完成对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系统”或“标的公司”)96.7186%的股权收购。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这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标的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做了专项审核,现就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2020年1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这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的提案》等议案,公司向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中国系统96.7186%股权。

  2021年2月2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21年第3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有条件通过。

  2021年4月1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18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23,965,898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

  2021年4月15日公司完成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中国系统96.7186%的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现合计持有中国系统96.7186%股权。

  本次业绩承诺的补偿义务人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陈士刚、横琴宏德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横琴宏图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横琴宏达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横琴宏伟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横琴宏景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珠海宏寰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中国瑞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与补偿义务人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就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净利润进行承诺,详细情况如下:

  上述净利润是指中国系统合并财务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非经常性损益的认定标准以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准)后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净利润。若募集配套资金成功实施,在计算中国系统于业绩承诺期的实际净利润时还应扣除募集资产金额的投入带来的影响,包括:1、已投入募集资金所产生的募投项目经营收益或经营亏损;2、暂未使用的其余应用于中国系统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益;3、如公司以借款方式将募集资金投入中国系统,还应扣除该等借款的相应利息。

  在业绩承诺期任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有权适时(不晚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中国系统实现净利润进行审核检查,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中国系统在业绩承诺期内各会计年度的实现净利润应根据《专项审核报告》为依据确定。

  若中国系统业绩承诺期内未能实现承诺净利润,则补偿义务人应以通过本次交易而取得的对价股份对上市公司做补偿。具体如下:

  1、公司有权在约定的期限内,依据下述公式计算并确定补偿义务人需补偿的金额及股份数量;

  在业绩承诺期内,如截至任一会计年度当年年末累计实现净利润低于截至当年年末累计承诺净利润的,则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业绩承诺期承诺净利润总和×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已补偿金额。

  补偿义务人应根据约定进行逐年补偿,如依据前述公式计算出的应补偿股份数额小于0时,按0取值;往期已补偿的股份数额不予冲回。

  2、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转增或股票股利分配的,则需补偿的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应补偿股份数(调整后)=应补偿股份数(调整前)×(1+转增或送股比例)。

  3、补偿义务人就应补偿股份数所获得的已分配现金股利应向公司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股利(税后)×当年应补偿股份数。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相关规定对返还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4、在计算得出并确定补偿义务人当年需补偿的股份数量后,该等股份将由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30日内以1元总价回购并注销。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系统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中兴华核字(2024)第010776号),中国系统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如下:

  中国系统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3年度完成数高于承诺数,已完成业绩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整体业务发展规划,为保障全年业务发展,公司及投资企业拟新增担保额度共计9亿元,减少担保额度共计16.75亿元,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中,被担保方资产负债低于70%的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以金融机构实际批复为准。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注:被担保方为拟新设公司,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对其担保为保函担保。

  注: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对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越南)有限公司和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泰国)有限公司的担保为保函担保。

  以上担保额度为公司及投资企业根据各自生产经营的需要测算,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额度范围内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进行调剂。

  1.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二(新加坡)公司”)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二公司”)拟新设立中电二(新加坡)公司为100%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3,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当地货币),将专注于海外工业生产厂房建造,致力于打造国际信息交互、国际人才交流、国际供应链资源整合平台,为公司的海外战略落地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2.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二(越南)公司”)

  经营范围:以集成电路、平板显示、食品制药、国防科工、医疗卫生、新能源机械制造及民用建筑等领域建设为一体,专业提供海外洁净、环保智能化设施系统解决方案以及工程咨询、工程设计、项目管理、设备采购、建造安装、设施运行维护等全方位专业承包和工程总承包服务。

  3、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二(泰国)公司”)

  经营范围:1.购买、接收、租赁、收购、持有、改善、使用以及管理资产和资产所产生的利益。2.以各种方式出售、转让、当、抵押、交换资产。3.经营各类别企业的中介、代理、和经销商,但不包括保险业、商会会员召集和证券交易业。4.从法人机构、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借款、透支和贷款或其它有/无抵押物信贷。包括接收、发行、转让和各种汇票背书,但不包括银行业、金融业和不动产信贷。5.成立国内外分机构或代理。6.参与两合公司、有限公司和大众公司股份。

  担保协议将在获得相关审批后依据公司及投资企业的真实的情况适时签署。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差额补足、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与有关金融机构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中电二公司为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的对象中电二(新加坡)公司、中电二(越南)公司和中电二(泰国)公司是中电二公司的全资或实际控制的子公司。中电二(新加坡)公司、中电二(越南)公司和中电二(泰国)公司预计2024年业务量增长较大,业务开展过程中向业主方开具的投标保函、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也会相应增加。中电二公司对上述三家子公司提供保函担保可以帮助解决其在经营中对资金的需求问题,有助于其业务的顺利开展。本次中电二公司为中电二(新加坡)公司、中电二(越南)公司和中电二(泰国)公司提供非融资性的保函担保额度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36.88亿元,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拟新增担保额度9.00亿元、减少担保额度16.75亿元,累计对外担保额度29.13亿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4.89%。

  截至目前,公司担保余额9.74亿元,预计到2024年底担保余额不超过22.89亿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5.28%。

  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拟为控股子公司中电桑达电子设备(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达设备”)、深圳中联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电子”)分别提供人民币30,000万元和人民币7,992万元财务资助,借款年利率均为4.9%,借款利息按实际借款金额及使用天数计算。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2.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 为保证控股子公司中电桑达电子设备(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达设备”)和深圳中联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电子”)2024年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本公司拟向桑达设备和中联电子分别提供人民币30,000万元和人民币7,992万元财务资助额度,财务资助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相关事项不会影响企业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2. 公司本次向桑达设备和中联电子提供的财务资助大多数都用在现有财务资助的续借、桑达设备归还到期金融机构借款本息和项目建设投入,拟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即自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

  3.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6票,关联董事司云聪、陈士刚、谢庆华、姜军成、张向宏、穆国强回避表决。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信息系统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机电设施安装工程、变配电工程的规划、设计、安装、调试、集成及技术咨询服务;智能交通设备及产品、通信设施及产品、安防系统产品的技术开发、调试、销售;软件及网络通讯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器机械及器材、电子科技类产品及通信设施的购销;物业管理;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智能交通设备及产品、通信设施及产品、安防系统产品的生产制造。

  资信情况:桑达设备流动资金紧张,未出现债务违约,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2023年已为桑达设备提供财务资助。桑达设备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工程的技术服务;半导体材料、化工产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电子系统工程和防静电工程的承包配套、和主要营业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投资兴办实业,投资移动通讯终端、网络、计算机应用设备及软件;自有房产租赁及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许可经营项目是:开发、生产电器机械及器材、仪器仪表、五金交电、电子科技类产品及通信产品、电子计算机及配件、普通机械及防静电系列新产品(以上生产项目另行申报)

  公司2023年已为中联电子提供财务资助。中联电子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经营范围: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网络信息产品、软件、通信产品、消费电子科技类产品、电子仪器与设备、电子元器件及其他电子科技类产品;资产经营管理;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凭主管部门的资质证书经营);酒店管理;进出口业务(凭进出口资格证经营);信息技术服务(不含国家限制项目);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研发和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建筑工程承包、设计与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网络信息产品、软件、通信产品、消费电子科技类产品、电子仪器与设备、电子元器件及其他电子科技类产品。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通讯系统产品生产、销售;系统集成、计算机强弱电布线安装工程;计算机通讯机房建设及装饰工程;网络技术服务;家用电器维修;经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资助对象桑达设备涉及的少数股东为中电信息和江苏科中。中电信息为本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因自身资金紧张无法按照所持有桑达设备的股权比例提供对应的财务资助。江苏科中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因自身资金不足,无法按照所持有桑达设备的股权比例提供对应的财务资助。

  财务资助对象中联电子涉及的少数股东为中电信息。中电信息为本公司控制股权的人,中电信息已按照所持有中联电子的股权比例提供对应的财务资助。

  借款担保:桑达设备以其应收账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为上述财务资助提供担保。

  桑达设备的少数股东均无法按持股票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将通过以下行为进行风险控制:

  (1)公司持有桑达设备51%的股权,可对桑达设备实施实质控制,将逐步加强对其内部管控,积极跟踪其日常生产经营情况,重视其项目实施、验收及回款;同时也加强关注其资金收支、资产负债等方面的情况,通过加强对其业务、资金方面的管理工作,协助桑达设备及时还款,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2)桑达设备将其应收账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和其他非流动资产质押给公司作为有效担保并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公司持有中联电子72%的股权,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公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加强对中联电子的内部管控,积极跟踪其日常生产经营情况,重视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等方面的情况,继续加强对中联电子的监督管理,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桑达设备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承接多项智慧安防、智慧交通、智慧公共设施管理等领域的现代数字城市项目建设,项目毛利率较高。公司本次为桑达设备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保障其2024年生产经营正常进行,不影响本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桑达设备亦同意将其部分资产质押给公司作为有效担保。因此,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考虑到中联电子经营状况、资产质量、偿还债务的能力及信用等级等,分散融资成本很高,而公司统一融资更具谈判权,能争取到更低的融资成本,以逐步降低财务费用的支出。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中联电子收入来源可控,拥有非常良好的偿还债务的能力,且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因此,中联电子的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截至目前,公司已为桑达设备提供财务资助24,060万元、为中联电子提供财务资助7,992万元,上述余额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9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情况。公司将在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并说明拟采取的补救措施:

  (二)被资助对象或者为财务资助做担保的第三方出现财务困难、资不抵债、现金流转困难、破产及其他严重影响清偿能力情形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司云聪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