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子商务已成为外贸发展新引擎,今天FunPinPin独立站将针对B2B外贸企业,详细聊一聊跨境电子商务
现阶段,与跨境电商进出口通关直接相关的监督管理模式主要有七种,分别是9710、9810、0110、1039、9610、1210和1239(数字为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与B2B外贸企业出口业务相关的是9710和9810。
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简称“跨境电子商务B2B直接出口”,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至境外企业。
该监管方式适用于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的货物,包括亚马逊、eBay、Wish、速卖通、阿里巴巴等电子商务平台以及自建站。
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简称“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海外仓”,是指境内企业将出口货物通过跨境物流送达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购买者。
该监管方式适用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的货物,包括亚马逊FBA、第三方海外仓以及自建海外仓。
接下来FunPinPin将从9710、9810出口的业务流程、申报流程、检验检疫和物流管理和通关便利化措施四个方面展开说明。
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物流企业等参与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业务的境内企业,应当依据海关报关单位备案有关规定在所在地海关办理备案,并在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类型中勾选相应企业类型。其中,对于仅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的物流企业,跨境电商类型应勾选“物流企业(仅B2B)”。
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的境内企业应已在海关办理备案,且企业信用等级为一般信用及以上。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的企业,还应当在海关办理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备案时企业需提供的资料主要包括:《跨境电商海外仓出口企业备案登记表》《跨境电商海外仓信息登记表》、海外仓证明材料(企业按照自营海外仓、公共海外仓、电子商务平台海外仓和其他类型海外仓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及海关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完成出口海外仓模式备案的企业,可在全国范围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模式业务。
参与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并在海关备案的企业,纳入海关信用管理,海关根据信用等级实施差别化的管理措施。
企业应当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向海关提交申报数据、传输电子信息,并对数据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对于单票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元,或涉证、涉检、涉税的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企业应当通过H2018通关管理系统办理通关手续;对于单票金额在人民币5000元(含)以内,且不涉证、不涉检、不涉税的,企业可以通过H2018系统或跨境电商出口统一版系统办理通关手续。
申报前。9710报关单申报前,跨境电商企业或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应向海关传输交易订单信息;9810报关单申报前,跨境电商企业应向海关传输海外仓订仓信息。
申报前。9710清单申报前,跨境电商企业、物流公司应分别向海关传输交易订单、物流信息;9810清单申报前,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物流企业应分别向海关传输海外仓订仓信息、物流信息。
清单申报。跨境电商企业或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清单。清单无需汇总申报报关单。
02/海关实施查验时,跨境电商企业或其代理人、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配合海关查验。海关按规定实施查验,对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货物可优先安排查验。
03/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货物适用全国通关一体化,也可采用“跨境电子商务”模式进行转关。
企业通过“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网上传输交易订单、海外仓订仓单等电子信息,且全部以标准报文格式自动导入,报关单和申报清单均无纸化,简化企业申报手续。
对单票金额在人民币5000元(含)以内且不涉证、不涉检、不涉税的货物,可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出口统一版系统以申报清单的方式进行通关,申报要素比报关单减少,清单无需汇总报关单,让中小微出口企业申报更为便捷、通关成本进一步降低。
参照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9610)简化申报的做法,在综试区所在地海关申报符合条件的9710、9810清单,可申请按照6位HS编码简化申报。
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货物可按照“跨境电子商务”类型办理转关,通过H2018系统通关的,同样适用全国通关一体化。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时效更强、组合更优的方式运送货物,同时可享受优先查验的便利。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