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标准地处理我司各项现场操作收费,并向各署理公司客户供给更快捷的付费方法,我司货站决议自2018年10月1起(9月15日起部分署理客户进行试运行),推广电子消费卡收费项目,电子消费卡的请求、注册、运用、挂失、刊出等相关流程及需求留意的几点如下:
2.初次请求电子消费卡的署理客户,请在东航物流网站下载《东航物流电子消费卡请求表》,填写结束并加盖署理公司公章后提交至货站客户事务分部,并签定用户协议,待审阅同意后需带着请求表至东航物流财政部进行卡片激活并充值,单次充值金额最低为500元。
3.电子消费卡充值时不再开具发票,以POS签收单为收款收据。物流公司结合实践刷卡消费运用记载,每月两次定时开票(其间消费的运费发票由中货航供给,操作费发票由物流供给)。每月15日后三个工作日及月末后三个工作日,署理客户可至东航物流虹桥和浦东指定地址一致收取发票。
4.初次请求电子消费卡数量及后续增减持卡数量,由各署理公司视各自公司实践事务状况决议,但每个署理公司请求的总卡数上限为6张。申领表格中需求递送运用人的手机号码,电子消费卡号将与手机号绑定,一个公司不同卡号同享一个账户,经过电子消费卡可向账户进行充值或运用账户中的金额付出相关联的费用。如需添加持卡数量,请署理客户自行下载并填写请求表,由货站客户事务分部审阅同意后,交至财政部进行电子消费卡激活充值。
5.电子消费卡选用手机客户端的虚拟卡片方法,不发行实体卡片。各署理公司可扫描以下二维码,下载 “移动物流”手机端APP,并在消费运用前,在该APP中完结手机号绑定和电子消费卡激活操作(9月10日开端敞开手机APP下载)。
(2)电子消费卡激活:只要已填写在各署理公司提交的《东航物流电子消费卡请求表》中,而且已由物流公司在体系后成挂号操作的手机号码,才干够在“移动物流”手机端APP中,激活一张虚拟电子消费卡。
(3)账户充值:现在“移动物流”手机端APP的线上充值功用暂未敞开,账户充值由各署理公司至财政部进行线下充值。同一署理公司的充值一致进入一个账户,每个公司名下的多张虚拟电子消费卡卡片,同享该公司的仅有一个充值账户。
1.各持卡客户在实践运用电子消费卡时,需到各规则收费点,刷电子消费卡的二维码进行付费(我司将根据状况在两场各货站合理设点,以便利各客户实践运用)。如运用人产生付费误操作(如“重复扣金额、错付费项目”等)状况,需填写“电子消费卡退款单”,并向货站现场作业主管请求退款。
2.持卡人可经过手机终端查询本虚拟卡所属署理公司的账户余额,防止余额缺乏影响付费。
3.署理客户可经过手机终端查询最近3天的本虚拟卡消费明细或最近3天的本公司账户消费明细,以及本公司账户的线下充值明细。如需查询更多消费明细,或打印电子消费卡消费账单,可至我司财政部指定地址进行查询,或有偿打印(每次10元)。
持卡人因为手机丢失或损坏等原因,需求挂失某个虚拟电子消费卡时,可向电子消费卡客服(24小时全天在线)供给该虚拟电子消费卡所对应的手机号码,请求挂失。挂失后该手机号对应的虚拟电子消费卡将无法消费(不影响挂失卡片所属公司的其他虚拟电子消费卡的消费)。
在挂失前该虚拟电子消费卡如被别人冒用,形成其所属署理公司的账户余额被扣款等丢失,将由持卡公司自行承当。
如需免除虚拟电子消费卡的挂失,请署理公司带着盖有公章的状况阐明前往东航物流货站客户事务分部处理相关解挂手续。
假如卡片在6个月内没有消费记载,则体系会主动冻住卡片,如需接着运用请署理客户至东航物流财政部进行激活,超越一个月未进行激活的卡片将扣除卡内余额50元作为处理费,期间我司有关部门将不再进行提示告诉。
1.持卡公司可根据各自实践事务量需求,进行部分或悉数电子消费卡刊出请求。请求刊出时,持卡公司需填写刊出请求单(刊出请求单请在东航物流官网:
2.只要当持卡公司对其名下的一切虚拟电子消费卡卡片都进行刊出后,我司财政部才干将该公司账户内的余额进行交还。仅刊出某署理公司名下部分虚拟电子消费卡卡片时,不退公司账户内的余额。
东航物流原实体“一卡通”往后将不会再运用,各署理客户可至东航物流财政部将旧卡中的余额转入电子消费卡账户中或请求交还余额(旧一卡通转入余额消费运用已供给过发票,不再重复供给;旧一卡通退款须退回已开具的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各持有旧“一卡通”的署理客户赶快至财政部承认卡内余额。
联络电线日开端承受试运行署理客户开卡请求、充值,9月20日正式承受署理客户开卡请求、充值 2、现场充值、续费充值可到货站各电子消费卡消费货台进行,但初次激活充值必须到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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