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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8-24 来源:国际快递

  是中国海关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商品的一种监管方式。这种模式主要是针对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并以“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的形式办理通关手续的小额、多批次、快速出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商品。9610就是我们日常所熟知的跨境电子商务直邮模式。

  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将订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名称、数量、价格等)、物流单信息(运单号、承运人、发货地、目的地等)和支付单信息(支付金额、支付时间、支付工具等)实时向海关系统推送。

  海关对清单进行审核,核验三单信息的一致性,符合标准要求的给予清单核放,即允许货物出境。

  在一定周期内(如按月),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按照海关规定的时间节点,将已经核放并实际出运的商品清单进行汇总,向海关提交正式的报关单进行税款结算和统计。

  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做的跨境贸易零售出口业务,即小包裹、小额交易的商品直接销售给海外消费者的出动。

  包括但不限于服装、鞋帽、家居用品、电子科技类产品、化妆品等各类适合零售出口的商品,但需符合目的国进口要求和中国海关相关规定。

  商品不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一线(例如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出境,而是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的便捷通关模式。

  这种模式下,跨境电子商务公司能够对每个订单逐单进行电子化报关,完成商品的快速通关放行;之后再定期将多个已核放清单进行汇总,统一向海关做税款结算及统计申报。

  跨境电商企业、物流公司和支付企业要依规定向海关备案,并确保有关数据实时准确地传送至海关系统,以便于海关实施有效监管。

  总结来说,9610出口报关模式主要是针对的是以零散订单形式出口到国外消费者手中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商品,旨在优化通关手续,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业的发展。

  对于9610出口报关模式下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中国海关在过去的规定中确实设定了一定的年度交易限值。超过这个限值后,个人消费者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将会按照一般贸易的方式来进行监管,而不再适用9610模式。

  不过,请注意,具体金额限制可能会随国家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例如,在过去的政策中,对单次或累计购买限值、年度交易限值都有明确规定。因此,想要了解当前最新的9610出口或者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的限额规定,建议直接查阅中国海关总署的最新公告或联系当地海关咨询获取实时信息。

  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可根据订单为单位做逐单申报,即每一笔交易的商品信息形成电子清单,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向海关提交。

  清单内容通常包括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等基础信息,相较于传统的一次性大批量货物的完整报关单,清单形式更加简洁。

  在一定周期内(如每月),对已核放并实际出运的商品清单进行汇总,依规定格式完成正式的报关单,并据此进行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汇总纳税或退税处理,而非每单单独计算税费。

  通过系统对接实现订单、支付单、物流单的自动推送与比对,提高数据传输效率,减少了人工审核环节,从而简化了申报流程。

  对于符合标准要求的小额低值商品,可能享受一定的免征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的优惠政策,进一步简化了申报手续。

  因此,在9610监管方式下,跨境电子商务公司能够通过信息化手段和规范化的数据接口,高效地完成出口商品的申报工作,既满足了海关监督管理要求,也降低了企业的报关成本。

  9610出口模式下,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商品能够轻松的享受退税政策。根据中国海关及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合乎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在按照9610监管方式完成出口后,能申请增值税、消费税等相关税费的出口退税。

  1、跨境电商企业要在完成出口报关并取得相应的电子数据和纸质单证(如已核放清单和汇总申报的报关单)。

  2、确保采购环节已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抵扣凭证,并按规定进行进项税额抵扣。

  3、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准备齐全有关的资料,如购销合同、装箱单、运输单据等,提交至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出口退税。

  需要注意的是,真实的操作中要符合国家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商品的退税政策要求,且各地政策有几率存在差异,因此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前,应详细咨询当地税务机关了解最新政策与操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