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著名的航运大市。航运业是舟山的重要支柱产业,目前在舟山落户的航运企业有近600家,运力突破750万吨。与此相适应的船舶险也成为舟山财险市场的主要险种之一,占保费总量的20%。
但是,由于航运业低迷,对船舶保险市场带来冲击。随着辖内船舶险市场萎缩,舟山船舶保险保费总量从2011年的3.26亿元下降到2019年的2.68亿元。行业连年亏损,2019年承保亏损3609万元。
船舶总量减少导致保费下降。2010-2016年,舟山海上运输船舶数量从1719艘下降到1472艘,2017年后数量有所增长,2019年为1562艘。船舶总量的减少,直接引发保费收入降低。
不足额投保和拖欠保费增加。大量航运企业因利润减少,在购买船舶保险时慢慢的变多地选择不足额投保和分期付款,造成保费收入减少。部分航运企业经营困难甚至破产倒闭,拖欠保费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承保风险上升。在航运业萧条时期,由于航运企业融资困难,为了削减运行成本,企业在船舶安全管理方面的投入减少,造成出险率提高。保险欺诈的道德风险也加大了。另外,新船发生意外事故的概率低,属于优质业务。新船减少和老旧船舶的接着使用也使保险公司的业务品质降低。
船舶保险也不景气的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少类似车险的信息管理平台。对于新投保船舶,保险公司因缺少船舶过往的事故情况及信用记录,在承保时无法准确评估船舶在经营管理上的风险,难以合理制定承保费率。
多方协作,形成合力。一是共享海事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与海事局签订《关于助力浙江自贸区建设促进航运业安全发展合作备忘录》,将航运企业信用等级等数据接入平台。二是纳入联合惩戒信息。积极与信用办沟通,加入全国首个保税燃料油加注安全管理联合惩戒机制,与市发改委等13家单位共享违反法律处罚等失信行为。三是引入正面典型。联系港航局、海事局等单位,定期导入船舶安全诚信公司名录。
创新模式,银保合作。船舶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分为保险与银行两个板块。第一部分保险版块。共享船舶此前出险记录、船东拖欠保费、保险欺诈等信息,有助于保险公司全方面了解航运企业情况,已于2020年初上线。该板块可有效消除保险公司之间出险信息不对称,解决无法准确核定承保费率的难题。第二部分银行板块。拟全面采集航运企业资信状况,通过共享贷款逾期等信息,与保险出险理赔信息结合,构建企业风险图谱。全面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在信贷额度、保费定价等方面给予差异化对待,发挥市场信用机制推动作用。该板块预计将在2020年完成。
多措并举,积极地推进。一是完成需求分析。对辖内保险公司开展调研,主动与信息技术公司对接,明确需求与平台基本功能。二是按周督办进度。多次组织推进会,签订系统开发合同,要求保险公司加大投入、全力配合。三是倒排上线时间。围绕年底上线平台的目标计划,倒排时间节点和任务目标,确保平台按期建成。
截至2020年6月15日,平台已录入各类信息11258条,理赔信息3029条。在险种范围方面,覆盖船壳险、油污险、船东保障和赔偿相应的责任保险等全部船舶险业务。在理赔信息方面,包含出险时间、详情、已决和未决赔款金额。在船舶基础信息方面,包含船名、船籍港、船籍社、船舶种类、吨位、建造日期等。在主体范围方面,与开展船舶险的所有保险公司实现全面对接。在更新频度方面,每月更新承保、理赔数据。平台引入多维度外部数据,包括海事局海事信用信息系统、安全诚信评选公告信息、舟山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保税燃料油加注联合奖惩信息、船舶交易价格指数(SSPI)、造船版价格指数等外部数据,为精准承保、科学定损、费率区划等积累了大量经验数据。平台结合船舶险实务现状,建立起一整套覆盖承保、理赔的业务数据采集的标准规范,实现“车同轨、书同文”。
随着平台上线运行,以及舟山银保监分局陆续出台的配套监管措施,舟山船舶险发展形势发生明显改观。截至2020年5月底,辖区船舶险实现承保利润467.67万元,走出连年亏损的困境。
扭转船舶险市场秩序。保险公司获取船舶近三年出险记录,实时了解航运企业海事信用等级等8类安全管理信息,快捷查询船舶交易指数和造船版价格指数,明显提高定价水平,避免优惠费率滥用。如某公司在承保一艘10000总吨散货船时,通过平台查询该船在其他公司有多次理赔记录,将该船的保费整体上调50%,免赔率也从10%提升至20%。
提升监管和防风险能力。监管部门实时掌握保险公司承保数量、赔付数量、登记和查询数量,有利于及时有效地发现恶性竞争和给予合同外利益、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条款费率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苗头。根据平台数据,及时提醒保险公司合理承保、审慎经营,显著改善对市场行为监管的能力。另外,在防范欺诈风险方面,通过出险记录串联,有力支持船舶险反保险欺诈工作。
提高船舶安全管理上的水准。依托平台与海事局建立信用信息联合监督管理机制,对于海事部门认定的安全诚信公司、没有出险记录的船舶给予费率优惠,并在海上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和理赔方面给予优先和便利。对于多次出险的船舶,提高费率和承保条件。通过保险机构在保费定价等方面给予差异化对待,促使航运企业提高安全管理上的水准,获得海事部门高度认可。
因为成效明显,船舶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被评为自贸区三周年制度创新成果。毕马威评估认为:该案例是全国银保监系统与海事监管系统的首次合作。该船舶服务平台属于全国首创,对提升国际航运服务功能意义重大,具备较强的可复制推广价值。
舟山是我国首个国家级海洋新区,是浙江自贸区所在地,舟山船舶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的创新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起到了助推舟山现代航运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国际海事服务基地建设,促进航运金融高水平发展的作用。接下来,我们将从以下三方面继续发挥平台的作用:
一是推进“智慧监管”。加强数据统计和分析功能建设,实现对行业和单体公司异常数据自动预警等功能。对数据异动机构实施定向监测,构建反映保费走势、赔付率变化、辖区内机构平均增速对比等具体指标的数据跟踪模型,自动提取监管指标数据,提高监管工作精准度和效率。
二是深化行业应用。进一步研究平台内外部数据联动功能,为保险行业提供更精准的承保、理赔和辅助损失评估等服务。开展风险区划研究,利用大数据绘制船舶险风险地图,为公司调整精算、开发产品提供技术上的支持。探索基于地区风险的差异化定价。
三是拓展信息共享。利用预留的银行机构接入端口,向银行开放保险理赔信息,向保险公司开放还贷逾期等信息。挖掘保险核保审查和银行信贷审查共通点,实现银行保险机构信息共享,共同提升风险管理上的水准。探索将航运保险综合服务平台融入“浙江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让数据为更多用户服务,实现平台价值的最大化。